(三)學道立權


  論語:「子曰:可與共學,未可與適道。可與適道,未可與立。可與立,未可與權。」

  師曰:聖人之言,學得一句,即有一句之受益。惟既學之,又當行之,方不負聖人垂教後世之意。此章乃夫子以「學道立權」四字示諸學人,雖曰「未可」,然旨在期其「可」也。

  苟言治事,必先求人才。人欲成其才,必先求學,若云不學而成者,未之聞也。聖凡之別,即在好學與否。孔子嘗云:「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如丘者焉,不如丘之好學也。」孔門三千徒眾,七十二賢,最獲孔子之贊許者,即為最好學之顏回,故曰:「有顏回者好學。」論語首言「學而時習之」。足見孔子如何重視求學矣。

  良以人之本性,原乃萬德萬能,惟蔽於一念之迷,遂致冥頑不靈,故欲復其本有之德能,必求去迷而後可。去迷之道,惟在求學。求學即須讀書。然書之為物,有有形者,有無形者。諸子今所讀者,為有形之書,而宇宙萬有,乃無形之書。是以古之開國帝王,如劉邦者,人但知其不讀書,而不知其雖不讀白紙黑字之書,然於無形之書,實已讀之爛熟矣。故知凡為聖賢豪傑者,無不由讀書求學來也。

  求學不能閉門獨修,獨修之學易趨於偏,故須求誨於良師,求輔於益友,是為共學。然舉目塵寰,人各異其志趣,求其可以共學者,實難多得也。縱得可與共學者矣,然而未必可與適道。道者待人履行者也。共學在求知,知之而後,復能同道而行,即所謂志同道合,此尤不易得也。世之同窗而後異道者多矣,其最著者,莫如孫臏之與龐涓,先是同學兵法於鬼谷子,學成而後,始則互嫉,終至相殘。故夫子云:「可與共學,未可與適道」也。

  進而言之,縱得可與適道者矣,然未必可與立。立者何?即於同道之時,生死利害橫於前,而皆不為變易也。世之知交於平日,而互變於吉凶之機者,多不勝數。千古以來,求其無愧聖人之言者,惟張巡許遠之死守睢陽以之。信夫孔子云:「可與適道,未可與立」也。諸子若造「可與立」之境,就世法言,乃真英豪,就念佛言,往生可必矣。

  至若權之一字,度汝等皆未可,吾亦未可。惟須學之而已。權者稱之錘也。權之於稱也,隨物之輕重以轉移之,來往無定,以得其平為止。若求其定,必有害於平。故演其義為變化莫測,即通權達變之謂也。夫惟通權達變,乃能因時制宜,治事恰如其分。其為朝臣,臨難可死,亦可不死。其為名士,遇仕不為,亦可為之。此如漢之貧士毛義,以孝行稱於世,一日,府檄至,以義為安陽令,義捧檄而入,喜動顏色。時人張奉,素仰其行者,聞知此事,不禁薄之,義母死,去官行服,期滿後舉賢良,然公車屢徵不至。奉乃歎曰:「義往日之喜,為養親也。」又如宋之謝枋得,國亡,不死,亦不事元,元令其師勸之,亦不許。待其母死,元人強之,無已,乃赴京師,絕食以終。由此觀之,死與不死,為與不為,出之於通權達變者,無不從容中道,反之,無一而不乖道。故孔子云:「可與立,未可與權」也。權者實為濟人利物之大方便法門,得是法門,其於世間法,即是聖人,出世法乃為地上菩薩矣。

  此四者乃聖人所示之四番境界,學者須循序而行,立基在乎學,登峰在乎權,行權雖屬聖人,然而人皆可以為堯舜,端在人之好學與否耳。

arrow
arrow

    明倫講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