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為三不~不昧佛法同流合污

人人皆有佛性,眾生皆當成佛。而佛法就像明燈,可以帶給眾生光明,免於墮坑落塹。所以歷經正法、像法,到末法時期,歷代祖師大德、與所有學佛的人,都不斷努力弘傳佛所說覺悟的道理,令自他都可以開發本具佛性。而修學淨土法門之人,更是念念「願將此土三千界,遍種西方九品蓮。」

若是披著學佛的虛名,天天卻只為生死煩惱而忙碌,便違背了佛陀的本懷,這就是「昧於佛法」,做這樣的佛事就失去了意義。自己得不到佛法的實益,空入佛門、空過一生。

世間人,若是同於流俗、或與人合作致力於傷害眾生的惡法,這就是造惡業,在因果之前絕對說不過去,將來難免要受苦報。

學佛之人,於佛法中不能返妄歸真、尊重眾生本具佛性,雖學佛而隨俗緣助成惡事,則如同在佛菩薩面上抹灰,轉自他之善成地獄之惡。這比世間之惡更可怕。

然而世事多變,其理多秘,難免有不注意之處。學人當知,若失察而一時行善反成惡,那可能是一時被利用,久應察而改之;若察而不改,反而助成惡法,更用貪瞋癡暗暗推波助瀾,那就是同流合污,在清淨地造罪,罪過甚大。

有三點建議:

1、應以止惡修善、返妄歸真,為立身行事的根本。

2、與人為善,不與人為惡。

3、時時以不玷污三寶為念。

4、過則無憚改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耕叟筆記
    全站熱搜

    明倫講座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