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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十八)論味
師曰:物有物之真味,人有人之真味,失其真味者,則物不物,人不人矣。食物調以醬醋,則物之真味失之,為人染以欲塵,則人之真味失之。是以樂記云:「大羹不和,有遺味者矣。」物味猶貴乎存真,況為萬靈之人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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